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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6-03-18来源: 作者:关注: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6年“教育家精神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6 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将深入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三尺讲台写初心,点滴行动铸师魂

二、活动目标

深入挖掘一线教师教书育人中的鲜活事迹,通过真实可感、温暖动人的育人故事,展现我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潜心育人的良好形象。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凝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强大合力,为我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搭建教师交流展示平台,激发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内生动力,形“校校讲、人人讲”的良好局面,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走深走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引导广大教师坚守教育初心,牢记育人使命,涵养高尚师德,把教育家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推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1.在职在岗教师;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的退休教师也可自愿参与。

2.讲述者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年龄不超过75周岁。

四、讲述要求

1.讲述内容必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紧扣活动主题,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聚焦强国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乡村教育振兴等重点领域,凸显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因材施教、关爱学生等核心内容。育人案例必须真实可信,情感真挚。

2.讲述事例必须为本人亲身经历或深度参与的真实育人案例,杜绝虚构、夸大,以小见大、以情动人,用细微行动和真事真情,折射教育的温度与力量,彰显教师的责任与担当。

3.讲述故事必须内涵深刻,富有启发。育人故事应蕴含教育理念、育人方法,体现新时代教师的教育智慧和职业追求,能够给人以启迪,传递教育正能量,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时代风采。

五、活动安排

二级学院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学院的讲述活动,每个学院向学校推荐1优秀教师;学校开展最终评选工作,向省教育厅推荐1教师参加省级展示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讲述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学院院长是活动开展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活动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二)广泛动员参与。学院要广泛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深入挖掘一线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的感人事迹,让更多教师通过讲述自身育人案例,强化职业认同、提升职业素养。要结合学院实际,创新活动形式,通过主题班会、教研活动、师德讲堂等载体,开展育人工作故事分享会,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严格审核把关。学院要精心组织、广泛开展优秀教师讲述育人故事活动,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对讲述的内容思想性、真实性予以把关,协助参加教师打磨完善材料、提升展示质量,充分展现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

(四)积极宣传引导。学院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宣传活动意义,展示优秀作品,讲述教师故事。

(五)按时推荐报送。学院请于3月24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本学院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工作邮箱,以“姓名+学院+案例推荐表”的形式命名文件。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在省级推荐工作结束后,学院可持续开展讲述活动,不断凝练展示内容,保留好相关材料。

人:王佩雯、王瑶人力资源部师资办公室

联系电话:2133936

工作邮箱:wnsys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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