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往年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8年度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任职条件及评审范围
(一)2018年12月31日前,达到《渭南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办法《条例》规定的申报不同层次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其中不含当年退休人员,任现职级年限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级以来至2018年10月31日之间取得),可以申报相应系列高一级职务。非主体系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办法及要求按照相应系列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二)申报相应系列高一级职务,应符合校内相关规定。
二、组织机构
根据我校机构及人员调整情况,各二级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名单须于10月18日上午10时前报学校职改办确认(学校职改办设在人事处)。学校评委会和评审分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学校职改办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教师系列中、高职人员每人上报《评审表》一式三份;申报其他系列中、高职人员每人上报《评审表》《考核登记表》各一式三份;申报认定初、中级职称人员每人上报《认定表》一式三份。各种表格纸张幅面均限定为A4,封面封底采用A3对折正反四页打印装订。表格请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二)申报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批文、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人提供的各种评审材料(含论文、著作、教材、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完成的。填写论文时要求将核心期刊论文写在前,一般论文写在后(按《评审表》注解要求填写);任现职以来的项目必须有立项文件、到款证明和结题证书,除结题评审专家结论中标明达到“国内一流” “国际领先”等水平的,其他均按照表格要求填写。
(四)申报材料必须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材料整理规范及档案标贴样式等要求具体见“渭南师范学院2018年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注意事项”(人事处网页下载)。
(五)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先由本人量化赋分后,由人事处、教务处、科学研究处(哲社办)、学工部(学生处)等部门将逐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核对量化赋分。报送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者方能推荐参评。
(六)评审表及有关材料要按规定填写,相关部门的审查公章必须是红印,复印的公章无效。
(七)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启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暨开展基层版申报单位管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5〕17号)及《关于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等有关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820号)文件要求,申报人要将个人材料原件扫描或数码拍摄后按照《关于2014年度教师、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834号)规定电子化并通过“职称系统”上传申报材料(系统入口域名地址为zcps.sneducloud.com)。请申报人首先在“职称系统”中填报完整的相关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提交除《认定审批表》外的电子化评审材料,由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纸质版材料按照只提交复印件。
(八)2018年我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学科暂定为:(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数学学科、(6)物理学科、(7)化学学科、(8)体育学科、(9)教育心理学科、(10)思政学科、(11)电学学科、(12)计算机学科、(13)地矿油学科、(14)农林生物学科、(15)表演艺术学科(注:纳入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播音主持等学科专业)、(16)美术设计学科、(17)材料学科、(18)历史学科、(19)法学学科。
(九)2018年我校非主体各系列,按照本系列要求划分学科;申报专职辅导员的教师申报学科为思政学科。
四、有关规定
(一)关于学历、学位问题
1. 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所学专业与现从事岗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符合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非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学位,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都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学历依据。
2. 申报晋升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求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但对于国家没有开展学位制度以前毕业(含1970-1976年入学的大学毕业生)或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时可不作学位要求。
3. 其他学历、学位要求按《渭南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二)关于成果认定问题
1.申报人提供的学术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和已发表的,各种待发表的用稿通知、清样稿件等证明材料都不能作为认定依据;获得现职务任职资格以前的学术成果,无论在申报现任职务时是否填报,均不得在拟晋升的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填写。
2.课题、获奖等材料以正式签发的课题批件、立项书、结项书、获奖证书等作为认定依据,上报的课题申报材料不能作为立项的认定依据。
3. 其他成果认定要求按《渭南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三)关于“核心期刊”论文认定问题
须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介所等5家机构分别编辑的当年“核心期刊”目录(SCI、EI、ISTP(CPCI)、CSSCI等涉及到的外文期刊以相关规定为依据),作为我校2018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确认“核心期刊”的依据。
(四)关于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教学水平展示及述职问题
凡申报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水平展示,其他系列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述职。
(五)关于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述职答辩问题
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均需参加校内统一组织的述职答辩。
(六)艺术系列经由地方人事部门申报相关专业职称,须经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申报。
五、日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10月15日)
印发安排预通知并初步部署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二)第二阶段:准备材料(10月16日-10月21日)
凡属申报范围并符合申报条件者,自行登录人事处网站下载资料、填写相关表格并准备申报材料。先自行填写量化赋分表格。(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
(三)第三阶段:单位推荐(10月22日)
10月22日,各单位职称评定工作组完成对本单位申报人《申报表》所填写内容的审查验印工作,并将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参评人选名单按学校规定格式统一制表(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于10月22日下午4时前报学校职改办。
(四)第四阶段:资格审查(10月23日—10月30日)
1.对各单位评议推荐的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人事处、教务处、科学研究处(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等部门将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申报资格。
2.各参评人员上报评审材料及赋分表,申报人将材料及赋分表交由相关部门分别申报核对,审核合格后进行网报。(周末正常上下班审核)
六、注意事项
(一)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特别是有关职评条件的文件,指导申报人正确填写申报表和整理有关材料,严格把关。同时,要做好扎实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从大局出发,确保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
(二)申报人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各二级学院、教务处、科学研究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发展办公室)、人事处等部门要恪尽职守、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地审查申报人的教学、科研、奖惩等情况,杜绝人情分、关系分。各级评委要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审。申报人要正确对待组织的考核和评审。如有意见或建议,应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反映。严禁申报人找评委递简介材料或者请吃送礼等违纪现象,对于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量化赋分暂时按往年文件执行。
(四)评审工作的具体安排最终以学校文件为准。
(五)报送材料地点为学校职改办办公室(人事处师资科3512室);
联系电话:0913-2133936。
(六)未尽事宜,由学校职改办负责解释。
人事处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