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
通 知
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主要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西部的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
2.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拥有独立的科研课题或者是科技创新团队的组成人员。
二、推荐程序和要求
1.通过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的方式,推荐初步人选,各学院可推荐1人。初步人选确定后,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一份),于5月6日(周一)12:00前,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师资科。电子邮件:wnsyszk@163.com。
2.学校择优确定正式推荐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批。
3.推荐人选主要面向科研教学一线的专业技术骨干,并注意发现和优先考虑35岁以下符合条件的人选。
4.推荐人选可结合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发展方向和研究课题、项目等,在《申请表》上明确提出2个希望研修学习的单位和导师, 建议选取中央或教育部直属的科研院所或重点高校。
三、有关事项
(一)研修时间
正式入选的访问学者于2013年9月初报到,学习研修期限为一年。正式入选人员及报到时间由接收单位负责通知。
(二)经费保障和有关待遇
1.培养费用由中组部等有关部委给予访问学者人均培养经费4.5万元,由接收单位掌握使用。访问学者研修期间不另行收取其他培养费用。
2.学校承担访问学者两次往返差旅费,并负责购买访问学者学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3.研修期满考核优秀的访问学者,申报省级科研课题(项目)时,同等条件下,有关省级部门将优先考虑。
人事处
2013年5月3日
20130503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doc
陕西省2013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2013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