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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29来源: 作者:关注:

各学院:

根据渭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人〔20181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双师型教师认定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课教师。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的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专业水平;系统讲授过一门及以上专业课,并能独立承担实践教学指导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与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范围内)。

2.有累计两年及以上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经历(需在档案中有所体现);近三年中有累计半年及以上在行业、企业(二级学院需对教师选定的企业进行审核)或政府机关实践锻炼的经历并考核合格。

3.近三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一项及以上的技术研发,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三、认定流程

1.申请人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2.二级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专业素养进行审核,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至人事处师资科。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4.公示结束后,将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5.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布认定结果。

四、材料要求

1.《渭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

2.支撑材料

1)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应提供由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聘任文件、聘书、工作照片、工作总结等材料。

3)近三年为企事业单位完成的技术研发成果,须提供项目委托书或管理咨询协议、成果报告等支撑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做到一人一袋。并粘贴封面和侧面标贴,材料袋封面、侧面样式已设计好,请自行下载修改(附件4)。

特别说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只适用于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型资格,且中小学任教专业须与师范任教专业学科相近或一致。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双师型教师认定为首次认定,请各学院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人员,按照专业归口,从各二级学院申报。

3.请各单位于522日前,将上述材料及《渭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nsyszk@163.com,逾期不予申报。

4.关于双师型教师的管理、考核、待遇与奖励等详见《渭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人〔2018108号)文件。(文件在人事处网页“规章制度”中查阅)。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电话:2133936

 

                                                      人事处

                                20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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