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渭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人〔2018〕1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双师型教师认定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课教师。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的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专业水平;系统讲授过一门及以上专业课,并能独立承担实践教学指导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与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范围内)。
2.有累计两年及以上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经历(需在档案中有所体现);近三年中有累计半年及以上在行业、企业(二级学院需对教师选定的企业进行审核)或政府机关实践锻炼的经历并考核合格。
3.近三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一项及以上的技术研发,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三、认定流程
1.申请人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2.二级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专业素养进行审核,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至人事处师资科。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4.公示结束后,将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5.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布认定结果。
四、材料要求
1.《渭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
2.支撑材料
(1)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应提供由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聘任文件、聘书、工作照片、工作总结等材料。
(3)近三年为企事业单位完成的技术研发成果,须提供项目委托书或管理咨询协议、成果报告等支撑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做到一人一袋。并粘贴封面和侧面标贴,材料袋封面、侧面样式已设计好,请自行下载修改(附件4)。
特别说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只适用于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型资格,且中小学任教专业须与师范任教专业学科相近或一致。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双师型教师认定为首次认定,请各学院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人员,按照专业归口,从各二级学院申报。
3.请各单位于5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及《渭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nsyszk@163.com,逾期不予申报。
4.关于双师型教师的管理、考核、待遇与奖励等详见《渭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人〔2018〕108号)文件。(文件在人事处网页“规章制度”中查阅)。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电话:2133936。
人事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