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今年非主体职称评审平稳有序开展,参评人员有充足时间准备材料,现将2021年非主体职称评审相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要求
(一)我校从事图书资料、档案、新闻、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人员及A类人事代理,均可按程序申报,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非主体系列各级职称人员,暂按上年度本系列相应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评审。在学校评审完成后,如上级单位另有其他规定,还需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经由地方人事部门(职称管理部门)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非主体系列,须经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申报。
(三)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参评人员尽快完成学习任务,参照本系列上级部门要求进行学习。
(四)因工作需要转换到非主体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受聘岗位规范申报,并在拟转评岗位工作至少1年,符合拟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五)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校的非主体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职称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二、职称认定与确认工作
(一)需认定非主体初级职称的新进教职工,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认定初级职称(见习期6个月),认定时间、程序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二)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校的非主体系列须进行职称确认工作,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现职称批准机构批文、申请人现职称评审表、申请人职称资格证书、申请认定职称等级的代表作等,具体以各系列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三、信息统计
请非主体拟评职人员(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于9月24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2021年非主体系列拟评职称人员信息统计表》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厚德楼3512办公室),电子版(命名为:姓名+2021年非主体系列拟评职称人员信息统计表)发送至wnsyszk@163.com。
四、其他说明
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加入“2021年非主体职称评审工作群”(QQ群号:786472912)。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电话:2133936。
人事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