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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4-28来源: 作者:关注: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1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于2022年5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榜样学习宣传月”活动,号召全校教师向时代楷模黄大年及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新和丰富学习载体,做到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形成努力学先进、弘扬正能量的良好氛围,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精神实质落实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实践中。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把增强实效性作为学习宣传活动的重中之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主题党日、观看《黄大年》等优秀教师题材电影、事迹宣讲会、座谈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把学习宣传活动融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融入教师培训中、融入人才团队建设中,学习先进找差距,改进工作出实招,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宣传,推介典型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校园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等宣传主阵地的作用,进行多层面、多途径的专题宣传,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要注重发现和挖掘身边的“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加强宣传推介,用身边人、身边事感染和吸引更多师生,使学习和践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精神在学校蔚然成风。

四、及时总结,固化成果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学习宣传活动相关图文资料,认真交流总结活动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做到成功做法经验化、有效措施制度化,形成可资借鉴和推广的学习宣传成果,切实以成果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学习宣传月结束后,请各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学习宣传活动报告;

2.相关学习宣传照片、新闻报道等;

请各单位于6月3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厚德楼3512室),电子版发送至wnsyszk@163.com。

附件:1.习近平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回信

      2.陕西省“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先进事迹

                                                           人事处    教师工作部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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