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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初级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18来源: 作者:关注: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初级任职资格的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及A类人事代理,具有硕士学位,已参加岗前培训,经半年(含半年)考察。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

1)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提供认定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

2)转评人员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提供转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同职级任职资格批文及证书等)。

2.二级单位初审

各单位对照认定范围及条件,审核归属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审批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3.人事处审核

人事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对象。

三、相关要求

1.申请认定的职称系列必须与本人工作岗位相对应;

2.《审批表》要求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

3.请申报人员于52512:00前将以上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厚德楼3512室)。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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