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参评人员有充足时间准备材料,现将2022年职称评审相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要求
(一)符合《渭南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人〔2019〕69号)和《关于修订<渭南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渭师院人〔2021〕77号)文件所规定的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递交材料终止之日间取得),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编在岗(含A类人事代理)人员,可按程序申报。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2022年我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学科暂定为:(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数学学科(6)物理学科(7)化学学科(8)体育学科(9)教育心理学科(10)思政学科(11)电学学科(12)计算机学科(13)地矿油学科(14)农林生物学科(15)表演艺术学科(含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播音主持等专业)(16)美术设计学科(17)材料学科(18)历史学科(19)法学学科。专职辅导员的申报学科为思政学科。非主体各系列,按照本系列要求划分学科。
(三)年度考核、学历学位、教学工作量、继续教育等要求,按照所申报系列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请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参评人员尽快完成学习任务,具体要求参见《关于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人事处网页“通知公告栏”)。
(四)申请转评职称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受聘岗位规范申报,并在拟转评岗位工作至少1年,符合拟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在职称评审中单设类别、单列指标、单独评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范围限定为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含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中共党史专业)的教师。
(六)继续下放中级职称评审自主权。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开展本单位专任教师(含党群、行政和教辅部门在本学院任课教师)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开展学校专职辅导员(思政学科)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七)申报高校教师系列的参评人员当年教学评价成绩必须达到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的教学评价标准方可晋升(转换)职称。具体参见《关于开展2022年教师职称评聘教学评价的通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网页“通知公告栏”)。
(八)对于来校工作前已取得的职称,须按照省人社厅和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确认。
二、职称认定与确认工作
(一)需认定初级职称的新进教职工,以现任岗位进行认定。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认定初级职称(见习期6个月),认定时间、程序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二)入校前已取得各系列职称证书的均须进行校内确认工作,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人现职称批准机构批文、申请人现职称评审表、申请人职称资格证书等。
三、评审材料准备工作
(一)相关表格:申报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提交《评审表》《代表性成果简况表》各一式三份;申报其他系列中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提交《评审表》《考核登记表》《代表性成果简况表》各一式三份;申报认定初、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提交《认定表》一式三份;所有参加职称评审人员,须填写并提交《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渭南师范学院职称评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审核表》。各种表格纸张均为A4,封面封底采用A3对折正反四页打印装订。
(二)资质类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批文,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业绩类材料:
教师系列按照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公共服务三个模块,分类排序提交。主要包括论文、著作、教材、项目、获奖、专利、公共服务相关材料等,业绩均须为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完成的。为突出成果质量,申报材料中,论文、著作(教材)最多提供8篇(本)(著作、教材最多提供2部;破格按文件规定篇数执行);项目最多提供5项;获奖最多提供5项。
非主体系列按照工作实绩、科学研究、公共服务三个模块,分类排序提交。主要包括论文、著作、项目、获奖、专利、公共服务、工作实绩支撑材料等,业绩均须为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完成的。为突出成果质量,申报材料中,论文、著作最多提供8篇(本)(著作最多提供2部;破格按文件规定篇数执行);项目最多提供5项;获奖最多提供5项。
(四)申报材料须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材料整理规范及档案袋标贴样式等要求详见《职称评审材料规范及要求》,未注明数量的均为一式一份。
四、其他说明
(一)《渭南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2019〕69号)和《关于修订<渭南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渭师院人〔2021〕77号)已通过OA系统印发,请在人事处网页“规章制度”查阅。
(二)拟评职人员信息统计。请各单位对本单位2022年拟评职人员进行统计,包括拟评职正高、副高、中职、初职的各类人员(申报教师系列人员按学科分类,自行到相应二级学院统计,其他系列已于10月12日进行统计,本次不再重复统计)。于11月1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2022年拟评职称人员信息统计表》发送至wnsyszk@163.com。
(三)职称评审资格审查与材料验收工作拟定于11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请参评人员抓紧时间准备材料。
(四)为便于参评人员信息咨询,请参评教师系列加入QQ群:780572449,非主体系列加入QQ群:689350500。
(五)通知中涉及的有关表格均不随通知印发,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六)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电话:213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