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初级任职资格的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及A 类人事代理,具有硕士学位,已参加岗前培训,经半年(含半年)考察。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
(1)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提供认定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
(2)转评人员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提供转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同职级任职资格批文或证书等)。
2.二级单位初审
各单位对照认定范围及条件,审核归属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审批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3.人事处审核
人事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对象。
三、相关要求
1.申请认定的职称系列必须与本人工作岗位相对应;
2.《审批表》要求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
3.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0日 12:00 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厚德楼 3512 室),并将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wnsyszk@163.com。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2.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3.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