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外办〔2023〕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项目类别
1.西部项目
项目选派办法及申报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公告(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
2.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
项目选派办法及申报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公告(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44)。
二、推荐对象及要求
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国家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员,重大工程、重大专项的参与人员;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合作经验,有对外联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项目的教师。每个学院可推荐1-2名。
三、推荐流程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参加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终审,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四、访学单位选择
1.西部项目:申请人自行联系访学单位,应选择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申请人注意查看国家留学网公布的“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请特别注意:申请赴瑞典家理工学院及瑞典卡林罗斯卡医学院,只接受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人员申请,“学校或个人合作渠道”不予接受。
2.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按照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相关要求进行选派。
五、推荐条件
1.推荐条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办法相关要求;
2.正式申请时必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函;
3.因我校推荐人选还需经陕西省教育厅初审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终审,各学院应推荐具有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丰富的学术骨干,以确保能够通过省级评审;
4.身体健康,能较好的适应国外生活。
六、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动员符合条件且有访学意向的教师积极申报,及时登录国家留学网了解项目有关情况,熟悉项目相关要求。
1.请有推荐意向的学院于2023年3月7日12:00前提交2023年西部项目选派计划及重点申报学科领域(表格见附件1)。
2.请有推荐人选的学院于2023年4月27日17:00前提交《渭南师范学院“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报名表》(附件2);《渭南师范学院“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厚德楼3512室);电子版发送到师资科邮箱(wnsysz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