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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攻读海南师范大学“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计划博士人选的通知

日期:2023-03-29来源: 作者:关注: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号)文件精神及我校与海南师范大学就“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师范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协商,现将推荐攻读专项计划博士人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海南师范学院“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计划招生相关要求

1.招生名额

在我校招生1人。

2.招生专业

5个专业。分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和生态学。

3.报考条件

详见海南师范大学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

1)《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yjsc.hainnu.edu.cn/html/2023/yzyml_0112/9442.html

2)《海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 “普通招考”报名考试相关事宜的补充说明》

http://yjsc.hainnu.edu.cn/html/2023/baoming_0322/9577.html

4.报考时间

2023年3月22日12:00至4月20日22:00登录“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和网上报名。

二、我校推荐攻读专项计划博士人选的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教师报考、做好推荐工作;要提醒报考教师按照海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报考教师需提交《渭南师范学院教师攻读博士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至人事处师资科。

3.各单位应于2023年4月21日12:00前将《推荐报考海南师范大学“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计划博士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wnsyszk@163.com。

 

附件1:渭南师范学院教师攻读博士申请表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计划推荐报考博士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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