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落实《关于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行动年”的通知》安排,迎接第40个教师节,展现我校教师教书育人的精神风貌和爱岗敬业的崇高师德,积极开展教师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宣传方式
1.面向广大师生征集能反映教师先进事迹的纪实文章、摄影绘画、影视作品、视频创作等,积极发挥报纸、电台等传统媒体和学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进行全面展示宣传。
2.各部门积极向学校推送优秀作品,学校择优向陕西省教育厅及省级平台推送,优秀作品将通过《教师报》《陕西教育》《教育正能量》和“陕西教育APP”等平台发布展示,充分扩大教师宣传影响力。
推选重点及类型
(一)推选重点
1.先进典型的师德风范
各部门可推选省级教书育人楷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最美教师等优秀教师和先进团队,发挥其引领作用,发掘并宣传他们在师德师风、立德树人、奉献祖国、追求真理方面的表率事迹和突出贡献,引导广大教师以教育家为榜样,做好时代 “大先生”。
2.一线教师的感人故事
各部门应积极关注广大一线教师的感人事迹,反映他们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教育情怀,扎根一线、勤学笃行的敬业精神,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涵养师德、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追求卓越、专业成长的坚守精神,宣传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优秀事迹,用他们平凡的故事展现不平凡的事业,讲好教育人的故事,让全社会了解教育工作、教师职业,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作品类型
1.文本类作品。包括纪实文章、文学作品、书画摄影。
2.视频类作品。包括教师题材的微电影、广播剧、公益广告、短视频等。短视频建议分辨率为1080p,文件格式为 MP4,时长为 3-5 分钟。
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教师宣传工作的重视度,教育厅和学校将结合建党节、教师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用“四微一端一平台”等新媒体,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师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以正能量的大力传播,让人民群众更多理解教师、认同教师,支持教师立德树人工作。
2.各部门要积极向师生宣传此项工作,面向广大师生征集作品,向学校推送的作品须由二级单位严格审核,择优推送。
3.材料报送
(1)该项工作为常态化工作,学校不设期限、不限时间,各部门可不定期向学校推送优秀作品。
(2)推送作品需填写《渭南师范学院教师宣传工作优秀作品推荐表》,将《推荐表》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厚德楼3512办公室),《推荐表》Excel电子版及作品电子版打包命名为:教师宣传+部门,发送至wnsyszk@163.com。
(3)各部门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将本部门教师宣传工作总结及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厚德楼3512办公室),电子版命名为:教师宣传工作总结+部门,发送至wnsys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