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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 年教师宣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19来源: 作者:关注: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落实《关于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行动年”的通知》安排,迎接第40个教师节,展现我校教师教书育人的精神风貌和爱岗敬业的崇高师德,积极开展教师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宣传方式

    1.面向广大师生征集能反映教师先进事迹的纪实文章、摄影绘画、影视作品、视频创作等,积极发挥报纸、电台等传统媒体和学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进行全面展示宣传。

    2.部门积极向学校推送优秀作品,学校择优向陕西省教育厅及省级平台推送,优秀作品将通过《教师报》《陕西教育》《教育正能量》和“陕西教育APP”等平台发布展示,充分扩大教师宣传影响力。

  2. 推选重点及类型

    (一)推选重点

    1.先进典型的师德风范

    各部门可推选省级教书育人楷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最美教师等优秀教师和先进团队,发挥其引领作用,发掘并宣传他们在师德师风、立德树人、奉献祖国、追求真理方面的表率事迹和突出贡献,引导广大教师以教育家为榜样,做好时代 “大先生”。

    2.一线教师的感人故事

    部门应积极关注广大一线教师的感人事迹,反映他们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教育情怀,扎根一线、勤学笃行的敬业精神,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涵养师德、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追求卓越、专业成长的坚守精神宣传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优秀事迹,用他们平凡的故事展现不平凡的事业,讲好教育人的故事,让全社会了解教育工作、教师职业,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3. 作品类型

1.文本类作品。包括纪实文章、文学作品、书画摄影。

2.视频类作品。包括教师题材的微电影、广播剧、公益广告、短视频等。短视频建议分辨率为1080p,文件格式为 MP4,时长为 3-5 分钟。

  1. 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教师宣传工作的重视度,教育厅和学校将结合建党节、教师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用“四微一端一平台”等新媒体,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师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以正能量的大力传播让人民群众更多理解教师、认同教师,支持教师立德树人工作。

    2.部门要积极向师生宣传此项工作,面向广大师生征集作品,向学校推送的作品须由二级单位严格审核,择优推送。

    3.材料报送

    1)该项工作为常态化工作,学校不设期限、不限时间,各部门可不定期向学校推送优秀作品。

    2)推送作品需填写《渭南师范学院教师宣传工作优秀作品推荐表》将《推荐表》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厚德楼3512办公室)《推荐表》Excel电子版及作品电子版打包命名为:教师宣传+部门,发送至wnsyszk@163.com。

    3)各部门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将本部门教师宣传工作总结及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厚德楼3512办公室),电子版命名为:教师宣传工作总结+部门,发送至wnsys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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