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初级任职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及 A 类人事代理人员。
(二)认定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初级任职资格条件按照《渭南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渭师党发〔2026〕5号)相关条件进行认定;其他系列须满足该系列初级认定相关要求。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1.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附件1),提供认定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
2.转评人员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附件2),提供转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同职级任职资格批文或证书等)。
(二)二级单位初审
各单位对照认定范围及条件,审核归属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审批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将通过人员信息汇总至《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汇总表》(附件3)。
(三)职改办审核
职改办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对象。
三、材料报送及其它要求
1.申请认定的职称系列须与本人工作岗位一致或相近;
2.《审批表》一式两份,《汇总表》及其他材料一式一份;
3.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6日15: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职改办(厚德楼3512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wnsyszk@163.com。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