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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初级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3-03来源: 作者:关注: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初级任职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及 A 类人事代理人员。

(二)认定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初级任职资格条件按照《渭南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渭师党发〔2026〕5号)相关条件进行认定;其他系列须满足该系列初级认定相关要求。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1.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附件1),提供认定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

2.转评人员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附件2),提供转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同职级任职资格批文或证书等)。

(二)二级单位初审

各单位对照认定范围及条件,审核归属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审批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将通过人员信息汇总至《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汇总表》(附件3)。

(三)职改办审核

职改办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对象。

三、材料报送及其它要求

1.申请认定的职称系列须与本人工作岗位一致或相近

2.《审批表》一式两份,《汇总表》及其他材料一式一份;

3.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615: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职改办(厚德楼3512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wnsyszk@163.com。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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