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普通高等学校
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4〕1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开展第八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报送材料要求等按《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4〕12号)文件(见附件)执行。
二、推荐名额
我校上报教育厅限报二人,各二级学院向学校推荐一名候选人。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含双肩挑)参评。
(二)5月15日上午10点前,各二级学院须将推荐人全部材料纸质版(A4纸)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nsyszk@163.com。
(三)候选人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资料。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