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候选人的通知》(陕教会〔2014〕22号)文件相关安排,现就我校推荐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候选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积极进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在教育改革实践中做出突出成绩;
3、在本地区或本单位有代表性,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热心学会工作;
4、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会工作;
5、不得超过两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二、推荐名额
我校限申报一人,各二级学院向学校推荐一名候选人。
三、提交材料
各二级学院候选人,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候选人登记表》。
四、注意事项
1、请及时通知我校相关人员申报。
2、请于6月26日下午17:00点前,将登记表纸质版报送师资科。
附件:《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候选人登记表》
人事处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