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设专家库专家(2018-2020)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文化厅《关于推荐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专家(2018-2020)的通知》(陕文公共〔2018〕20号)文件精神,为发挥我校专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提供政策建议、业务咨询和理论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我校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工作职责
专家库专家受省文化厅和省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办公室委托,参与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事业规划、政策制定;参与全省公共文化重大项目、活动的验收评审工作;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和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评估指导工作;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调研、理论研究、制度设计和交流活动等。
二、推荐条件
1.应长期从事公共文化政策或相关领域研究工作,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深造诣和广泛影响;
2.应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经验,参与过中省或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工作;
3.应长期从事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服务中心、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功底;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了解有关方针政策,热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能保证有一定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要求
1.申报人填写《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表格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纸质版交人事处师资科(3512)办公室,电子版本发送至wnsyszk@163.com。
2.申报推荐时间截止为2018年6月19日15:00前。
四、聘用办法
经省文化厅研究同意后列入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由省文化厅颁发《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专家聘书》,聘期为3年,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咨询等方面的义务,同时享有参加相关活动的权利。
人事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