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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陕西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咨询指导专家的通知

日期:2015-03-08来源: 作者:关注: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陕西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咨询指导专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需要建立省级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咨询指导专家组,我校专家人选从二级学院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人选类别和条件

   专家类别:学科课程教学、中小学德育、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义务教育政策研究、家庭教育。

   推荐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声誉。

   (二)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实际,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对基础教育教学相关领域有深入研究,有一定的科研成果,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好写作水平和沟通交流能力。

   (三)工作认真负责,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深入基层教学一线并指导当地教育教学管理咨询等工作。

   (四)曾获得省市级及以上表彰,荣获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能手称号优先推荐。

二、入选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对我省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二)优先参与我省义务教育改革的相关工作和会议,代表陕西省参加全国有关方面的研讨会;

   (三)接受陕西省教育厅的领导和工作安排,保证每学年有1-2周的时间参与下乡巡回检查和指导工作;

   (四)定期就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德育、学校管理等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五)积极主动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修养和实践能力,保证能够面向基层高质量的完成有关义务教育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遴选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同意、组织评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推荐人数:各二级学院限报一名。入选后,由学校统一组织遴选确定上报名额,各二级学院要保障其参与全省义务教育相关工作的时间。

(三)请各二级学院于 2015 3 12 11点前(星期四)将填写完整的陕西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咨询指导专家推荐表(附件1)报送至师资科(3510),同时报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wnsyszk@163.com)。

联系电话:2133936                      

人:魏                  

人事处

2015 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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