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高教工委《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2017﹞17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学科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成就及荣誉称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具有较好的学术、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有志于在教学和科研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五)年龄一般在35岁左右。
(六)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成果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破格选拔。
二、选拔程序
各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并将申报所需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三、有关要求
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9月11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厚德楼3512室),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注明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wnsyszk @163.com。
(一)书面材料包括:
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推荐人才单行材料及相关论文、获奖情况等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每页均需申报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包括:
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表电子版(表格电子版可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www.snedu.gov.cn下载)。
2.推荐人才单行材料及相关论文、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表
人事处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