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
“四个一批”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陕宣字〔2017〕128号)和《中共陕西省高教工委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2017〕15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遵循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律,加快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为建设文化强省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选拔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公平、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业绩突出的人才推荐出来。坚持注重基层一线的原则,选拔重点向活跃在一线的专业人才倾斜,为扎根基层、默默奉献、业绩突出的专业人才提供成长平台。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加大体制外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力度,注重从民营文化企业等领域推荐选拔优秀人才。
三、基本条件
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保持一致。
品德优良。忠诚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纪律,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业务精湛。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学风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
业绩突出。工作实绩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密切联系、服务基层,对基层发挥过重要的帮扶和示范作用。
推荐人选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至2017年1月1日,即196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具体界别标准见附件。
四、名额分配
各学院可推选一名教师
五、选拔程序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填写《陕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表》《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简表》《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汇总表》,报人事处师资科(厚德楼3512室)。
六、有关要求
推荐教师相关材料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师资科邮箱wnsyszk@163.com。其中人才推荐表(附件2)采用统一的电子模板填写(电子版请从陕西宣传网www.sxxc.gov.cn下载),一份推荐表作为一个电子文件,以人选姓名作为文件名称。同时,用A4纸打印一式七份推荐表(加盖公章),另需附推荐人才单行材料及相关论文、获奖情况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每页均需申报单位审核加盖公章)。推荐表、单行材料和电子版文件一并报送。
附件1: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入选条件
附件2:陕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人选推荐表
附件3: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简表
附件4: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