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要求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于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范围
师德师风优良,教学成果丰硕,在立德树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厅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以一线教职工为主,以事迹为基础。前期参与我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上推选的候选人未获全国荣誉的可继续推荐参与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已获此荣誉或者更高级别同类荣誉的不再纳入推选。
(三)具体条件
长期在一线从事教书育人工作,教龄满20年以上,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近年来获得省级师德楷模、师德标兵等荣誉或在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重大事件中挺身而出,积极应急突出,主动保护师生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社会传播正能量,弘扬教师立德树人良好形象的优先考虑。
二、推选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推荐不超过1名教师,各二级学院可推荐1名教师(行政人员按学科分类至二级学院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5份(双面打印)。
(二)推荐人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获奖说明1份。
(三)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5份。要求数据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能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四)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表格以Excel形式制作)。
(五)推荐人选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单位”)。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1M以上,并注明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17年7月3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要求及地点:所需附件在人事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请务必按时间节点将以上所列材料前4项以纸质形式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厚德楼3512),同时将以上5项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师资科邮箱(wnsyszk@163.com)。
附件:1.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开模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
人事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