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人员条件
见附件。
二、上报材料
(一)1份单位综合推荐报告;
(二)1份单行事迹材料;
(三)1份201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评人选情况一览表;
(四)7份政府特殊申请表的纸质件和相应的电子文件,以及推荐对象的资格资质、业绩、成果和贡献等资料复印件及相应的原件。
三、要求
(一)上报时间:截止上报时间为5月5日上午10点。
(二)上报地点:上报地点为人事处3512办公室。
(三)本文件在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