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厅《关于遴选推荐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3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入选专家库的成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热爱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事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声誉。
(二)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学前教育发展现实问题有深入研究,科研成果显著,一般应具有本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培训教学经验丰富,培训效果突出,承担过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优先推荐承担过“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任务的专家。
(四)能够为人师表、认真负责,高质量的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任务。
二、推荐方式、学科及人数
各学院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选取本学院优势学科进行推荐。原则上各学院推荐一名候选人。
各学段推荐的学科(领域)包括:
(一)幼儿园:幼儿园管理,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
(二)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
(三)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
(四)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
(五)其他:教育理论与实践、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班主任工作、师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校管理、安全教育等。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请于9月28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完整的《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学专家库成员申请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师资科。
附件:《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学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人事处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