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吃空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的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吃空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教办〔2014〕39号)精神,我院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院范围内对具有下列情况的在编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进行专项治理。
一、停薪留职、离职未销户及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二、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三、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但未消核工资,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四、已故或失踪仍由家属和利害关系人领取工资、离退休费及养老金人员。
五、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津贴和补贴人员。
六、到龄不办理离退休人员手续,仍按在编人员领取工资人员。
七、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私自离职经商,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八、受纪律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调整的人员。
九、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
各单位要在对照在职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进行自查和严格排查“吃空响”人员,凡存在前面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要认真纠正处理,停止“吃空响”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
在自查自纠阶段,存在“吃空响”问题的单位凡能积极纠正存在问题的以及“吃空响”人员凡能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退还违规领取的工资和福利补助的,可不予追究。凡不如实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吃空响”人员,除退还已领取工资和相应的福利补助外,还要予以党政纪处理,追究相关人员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干部职工“吃空响”人员信息登记表”,并于9月30日前报人事处。
附:“渭南师范学院干部职工“吃空响”人员信息登记表”
渭南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