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6号)文件相关精神,我省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面试考官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面试考官队伍,适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新要求,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现就我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具有教师教育专业背景的有关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从事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累计10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公道正派,能胜任考官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小学、幼儿园、中学薄弱学科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获得省级优秀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的不作要求。
三、申报程序
教师个人申报,二级学院进行汇总后报送人事处。
四、申报要求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见附件1)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加2)等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应由二级学院统一交人事处师资科。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11日下午16:00。《申报面试考官学科代码与名称对照表》(见附件3).
五、相关说明
1.我校行政人员按学科分类至二级学院进行申报。
2.面试考官管理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3.一经录用,面试考官需统一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行为准则,不得随意组织或参加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教学辅导培训活动。
所需表格及相关材料请见附件。
联系人:魏睿 王佩雯(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2133936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厚德楼五楼3512室)
电子邮箱:wnsyszk@163.com
人事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