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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3-30来源: 作者:关注: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6号)文件相关精神我省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面试考官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面试考官队伍,适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新要求,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现就我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具有教师教育专业背景的有关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从事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累计10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公道正派,能胜任考官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小学、幼儿园、中学薄弱学科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获得省级优秀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的不作要求。

三、申报程序

教师个人申报,二级学院进行汇总后报送人事处。

四、申报要求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见附件1)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加2)等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应由二级学院统一人事处师资科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11下午16:00。《申报面试考官学科代码与名称对照表》(见附件3).

五、相关说明

1.我校行政人员按学科分类至二级学院进行申报。

2.面试考官管理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3.一经录用,面试考官统一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行为准则,不得随意组织或参加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教学辅导培训活动。

所需表格及相关材料请见附件。

联系人:魏睿 王佩雯(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2133936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厚德楼五楼3512室)

   电子邮箱:wnsyszk@163.com

                             人事处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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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doc】已下载
  • 附件【3.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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