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中青年教师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更好地适应学校转型发展,根据《渭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人〔2018〕1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选派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名额
各学院要统筹安排,选派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中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各学院2020年选派挂职锻炼教师人数不低于本学院专任教师总数的15%(可分批派出)。
二、挂职岗位和待遇
挂职岗位由各学院联系确定。按照“人岗相适、专业对口、发挥专长”的原则,根据挂职人员意愿,与挂职单位充分协商,科学合理安排挂职岗位。挂职待遇按《渭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派流程
1.各学院根据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需要,联系挂职单位,确定挂职岗位信息。
2.各学院公布挂职岗位信息并组织教师报名。
3.有意挂职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渭南师范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申请表》(附件1)。
4.各学院会同挂职单位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遴选,确定最终人选。
5.各学院将本学院年度挂职安排、《渭南师范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申请表》(附件1)《渭南师范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学校人事处(厚德楼3512室)备案,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nsyszk@163.com。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把教师挂职锻炼工作纳入教师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积极动员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学校将把教师挂职锻炼工作列入各学院2020年目标任务考核。
2.各学院应重点选择与我校有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小学、幼儿园等机构作为挂职单位。
3.师范类专业教师应优先选派到教育实习基地挂职锻炼。
4.脱产挂职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鼓励教师利用节假日和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业余时间进行挂职锻炼。
5.挂职教师所在学院要和挂职单位适时进行沟通联系,做好挂职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挂职锻炼情况,杜绝“假挂、空挂”现象。同时,要为挂职教师做好服务,确保挂职工作取得实效。
6.挂职教师要遵守挂职单位规章制度,切实融入挂职单位,参与其实际的管理和业务等工作,并做好挂职工作记录。
7.挂职期间及期满后,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将对教师挂职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挂职结束后,挂职人员要认真填写《渭南师范学院教师赴企事业挂职锻炼工作报告》(附件3),并按要求提交人事处、教务处和所在学院。
8.各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要聘请挂职教师所在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承担理论课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论文指导等任务,实现教师的双向流动,最大程度的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
附件:
1.渭南师范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申请表
2.渭南师范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申请人员汇总表
3.渭南师范学院教师赴企事业挂职锻炼工作报告
人事处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