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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日期:2019-10-12来源: 作者:关注:

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今年职称评审平稳有序开展,参评人员有充足时间准备材料,现将2019年职称评审相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要求

(一)符合《渭南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人201969号)文件所规定的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1912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20191031日间取得),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人员,可按程序申报。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量化赋分按照《渭南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人〔201969号)文件中附件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赋分标准》)执行。

(三)2019年我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学科暂定为:(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数学学科、(6)物理学科、(7)化学学科、(8)体育学科、(9)教育心理学科、(10)思政学科、(11)电学学科、(12)计算机学科、(13)地矿油学科、(14)农林生物学科、(15)表演艺术学科(注:纳入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播音主持等学科专业)、(16)美术设计学科、(17)材料学科、(18)历史学科、(19)法学学科。申报专职辅导员的教师申报学科为思政学科。非主体各系列,按照本系列要求划分学科。

(四)年度考核、学历学位、教学工作量、继续教育等要求,按照所申报系列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请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参评人员尽快完成学习任务,具体要求参见《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人事处网页“通知公告栏”)。

(五)申请转评职称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受聘岗位规范申报,并在拟转评岗位工作至少1年,符合拟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六)申报非主体系列各级职称人员,暂按上年度本系列相应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评审。在学校评审完成后,如上级单位另有其他规定,还需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经由地方人事部门(职称管理部门)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非主体系列,须经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申报。

(七)专职辅导员申请晋升思政学科教师系列职称的,单列指标,单独评审。评审条件按照《渭南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人201969号)及其附件4(《辅导员序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

(八)申报高校教师系列的参评人员当年教学评价成绩必须达到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的教学评价标准方可晋升(转换)职称。其中参评教授、副教授教学评价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参评讲师教学评价成绩应达到合格以上。

(九)对于来校工作前已取得的职称,须按照省人社厅和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确认。

二、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教师系列中、高职人员每人提交《评审表》一式三份;申报其他系列中、高职人员每人提交《评审表》《考核登记表》各一式三份;申报认定初、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提交《认定表》一式三份;所有参加职称评审人员,须填写并提交《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各种表格纸张幅面均限定为A4,封面封底采用A3对折正反四页打印装订。表格及填写要求请从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二)申报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批文、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人提供的各种评审材料(含论文、著作、教材、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完成的。任现职以来的项目必须有立项文件、到款证明和结题证书。为突出成果质量,申报材料中,论文、著作(教材)最多提供8篇(本)(著作、教材最多提供2部;破格按文件规定篇数执行);项目最多提供5项;获奖最多提供5项。

(四)申报材料必须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材料整理规范及档案标贴样式等要求详见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渭南师范学院2019年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三、其他说明

(一)《渭南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201969号)已于2019716日通过OA系统印发,请在人事处网页“规章制度”查阅。

(二)职称评审资格审查与材料验收工作将于1018日左右开始,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请参评人员抓紧时间准备材料。

(三)为便于参评人员信息咨询,请加入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群(群号:629942112)。

(四)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电话:2133936

 

              人事处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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