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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2-28来源: 作者:关注: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学校设立2016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师资科

办公室主任:赵江永

办公室副主任:袁梁

工作人员:魏睿路玉麟樊忠涛许秀曾京玲党子君

要求各二级学院成立本单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学生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联络与协调,于3月9日11时前将本单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师资科。

二、工作安排

(一)资格初审和报名

各二级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分班登记造册,填写《渭南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花名册》(人事处网页下载),3月9日16时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wnsyszk@163.com)。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依据各二级学院提交的花名册发放相关表册(时间另行通知)。

(二)材料收集与上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专升本学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业成绩证明(须加盖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6.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7.学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8.《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要求和注意事项:所有复印件须单证单页(A4纸1:1格式),并按上述顺序进行整理。材料上报时间另行发文通知。

(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认定材料由渭南市教育局组织渭南市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统一审核评议。

(五)专业技能考试网报。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网报,网报时间待教育局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把此项工作与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结合起来。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报名等相关工作;教务处要及时做好学生普通话测试、毕业证办理等与学生教师资格认定密切相关的工作,确保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为规范表格填写及相关材料整理,提高工作效率,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已开设专项工作QQ群(群号:336505548,因群容量有限,仅限各二级学院联络员、班级联络员入群),认定材料填写说明等注意事项详见群共享。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班每班须确定1-2名班级联络员,班级联络员登记表(人事处网页下载)于3月9日16时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nsyszk@163.com)。

(三)经与市教育局协商,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照片依然使用新华社采集的毕业生照片(个人登录学信网下载照片电子版)。申报学生须冲印四张小二寸照片,三张贴相关表册,一张交由班级联络员统一制作班级照片册。因6月网报时须上传同底同版照片,个人应根据要求设置照片电子版以备网报时使用(“.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为10—20KB之间)。

                                                                                                            人事处

201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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