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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29来源: 作者:关注:

关于开展2021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渭南师范学院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渭师党发〔20212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岗位聘用工作,组成如下:

长:卓    

副组长:任 卢爱刚  王菊霞  韩小卫(常务)

 员:肖耀刚  常青林      凌朝栋  李明敏

景根杰  孙宏恩  王双喜      陈景西

赵江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岗位聘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学校成立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个聘用工作组,分别负责全校其它专业技术、专职辅导员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

各二级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实施。二级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党群、行政和直附属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管理岗位聘用工作。

、实施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及人事代理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聘用管理。

三、聘任程序

(一)学习动员(4月28日——5月16日)

1.学校印发岗位聘用文件,安排岗位聘用工作。

2.各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岗位聘用相关文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3.各二级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组制定相应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并召集相应岗位的教职工代表讨论通过。

请各二级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名单提交到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请各二级单位于5月16日前,将讨论通过的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细则提交到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岗位聘用工作。

(二)申报与聘用(5月17日——5月28日)

1.应聘人员向对应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提交《渭南师范学院岗位聘用申报表》、现岗位工作总结和工作业绩材料。

2.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按照岗位设置,根据申报人员的工作总结和工作业绩材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并将聘用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请各二级单位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岗位聘用结果提交到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审定与公示(5月29日——6月10日)

1.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聘用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2.审核无误后,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3.审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五)签订聘用合同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岗位聘用合同》。

四、有关要求

1.聘期与聘期任务。本次岗位聘用聘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各类各级岗位聘期基本任务详见《渭南师范学院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渭师党发〔202120号)。

2.业绩成果时间界定。凡2011年1月1日之后晋升职称的,业绩成果时间界定为任现职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凡2011年1月1日之后未晋升职称的,业绩成果时间界定为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岗位聘用工作事关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大局,事关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筹划,稳步推进,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为便于工作联络,请各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加入“渭南师范学院岗位聘用工作群(群号:631836024)。

5.岗位聘用有关表格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渭南师范学院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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