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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10来源: 作者:关注: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一)推选范围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在教育方面业绩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望,人民群众认可度高。

(二)基本要求及条件

1.教龄20年以上,长期在一线从事教书育人工作,师德师风优良,教学成果丰硕,在立德树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市厅级(含)以上荣誉的教师,以一线教职工为主。以教书育人业绩事迹为基础,向在思政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倾斜。

2.申报人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

二、推选名额

二级学院各推荐1名教师。

、申报材料

(一)《2021年陕西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5份(双面打印)。

(二)申报人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获奖说明1份。

(三)申报人选详细事迹材料5份。要求数据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能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四)《2021年陕西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1份。

(五)推荐人选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学院”)。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1M以上,并注明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21517日中午12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要求及地点:请务必按时间节点将以上所列材料前4项以纸质形式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厚德楼3512室),同时将以上5项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师资科邮箱(wnsys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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