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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21来源: 作者:关注: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15)和省师培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师培〔2023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专业技能考试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参加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2.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4.体检合格。

5.普通话达标。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工作安排

1.报名组织

1考试报名,4月2117:00-4月25 24:00。考生登录“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验收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hanxigs.gspxonline.com/)专业技能考试模块报名。

2)考试缴费,4月2117:00-4月27 24:00。考生在校级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接收到手机短信通知缴费),登录岗培系统并在线扫码缴费,考试费用为120元/人。

2.技能考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认定网报及材料审核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说明

1.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文件精神,体检将在学校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集中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认定网报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电子版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请申报教师按要求提前准备。

3.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及时通知考试等有关事项,请各位申报教师加入“2023技能考试及认定”QQ群(群号:616357300,因群容量有限,仅限本次申报教师)。

                                                                           

                                                                 

人事处

     20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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