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23来源: 作者:关注: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7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1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型

1.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2.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二、选派条件

(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推荐人选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23年9月30日),且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须满5年以上。

3.“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推荐人选,学位要求可放宽至学士学位。

(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推荐人选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截至2023年9月30日),且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须满5年以上。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

三、申报程序及名额

(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1.各二级学院可向学校推荐1名教师,请优先推荐学科教学论教师、计算机类教师、科学教育类教师。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2.申报教师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s://cce.whu.edu.cn/gnfx/zlxz.htm)查看《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西部高校计算机类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导师列表》《西部师范院校科学教育专业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导师列表》,提前联系导师并获得接受学校导师同意录取意见,填写《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学校组织审核,确定最终上报人选。

(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1.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教师培养计划推荐2-3名教师;

2.申报教师自行联系导师并填写《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学校组织审核,确定最终人选。

四、材料报送

(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请各学院于4月27日上午12:00前将《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报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wnsysz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请各学院于5月8日上午12:00前将《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wnsysz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说明

1.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人必须提前联系《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西部高校计算机类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导师列表》《西部师范院校科学教育专业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导师列表》中的导师,并获得接受学校导师同意录取意见(接受学校未公开导师联系方式的除外),教师最终被接受学校录取后不得拒绝注册入学。

    2.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报人不受导师信息库限制,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联系导师。

上一条:公示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