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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7-05来源: 作者:关注: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1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在职且需要进行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方式

各位教师自行登录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jxjy.xidian.edu.cn)完成选课、缴费、学习、同等学时认证、成绩单打印等工作。

三、培训时间

2023年拟参加职称评审人员请于9月30日之前完成近五年的课程学习,其余人员于12月31日之前完成学习。

2023年及以前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考试日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请尽快完成补学。

四、有关要求

1.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完成学习任务。

2.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实行实名制登录,未注册学员登录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扫码注册,已注册学员需在平台扫码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

3.新注册教师注册成功后务必进行“单位变更申请”,将单位变更为“渭南师范学院”,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始学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4.《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分为公需课和专业课两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80小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公需课和专业课学时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5.关于公需课:2023年继续教育培训公需课主题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其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月17日来陕重要讲话精神不少于2小时。

6.关于专业课: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项目、成果、获奖等可以认证为当年的专业课学时(认证办法详见附件2)。需要申请同等学时认证的人员,请将支撑材料上传至继续教育平台,凡未通过平台认定的学时成绩视为无效;若无同等学时认证的可自行选择专业课进行缴费学习。

附件:(附件不随通知下发,请打开网页链接阅读)

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网址:http://jxjy.xidian.edu.cn/info/1004/1723.htm)

2.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网址:http://jxjy.xidian.edu.cn/info/1004/1056.htm)

3.平台使用手册——学员

(网址:http://jxjy.xidian.edu.cn/info/1008/1362.htm

                                                                人事处

                                                              2023年7月5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报名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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