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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校教师参加陕西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6-05-19来源: 作者:关注: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陕西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18号)要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日期

第一期:2016年5月31日——6月3日(西北大学)

第二期:2016年6月2日——6月5日(陕西师范大学)

第三期:2016年6月13日——6月16日(西北大学)

第四期:2016年6月13日——6月16日(陕西师范大学)

第五期:2016年6月20日——6月23日(陕西师范大学)

第六期:2016年6月21日——6月24日(西北大学)

第七期:2016年 7月25日—— 7月28日(西安欧亚学院)

第八期:2016年10月20日——10月23日(西安欧亚学院)

二、培训地点

1. 第一、三、六期:西北大学教师发展中心(西北大学太白校区内田家炳师资培训大楼一层),侧重于文科类教师培训

2. 第二、五期:陕西师范大学学术活动中心大厅(陕师大雁塔校区内)。第四期:金日鸿孚酒店(陕师大雁塔校区正门对面,华东服饰广场北侧),侧重于理科类教师培训。

3. 第七、八期:西安欧亚学院,侧重于应用类教师培训。

三、培训对象

我校青年教师均可在二级学院报名。

四、名额分配

每所高校每期一名教师,总共八名。请各二级学院推荐一名青年教师。学校选拔后,电话通知参训教师。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报送教师应参照2015年校内微课教学比赛和教学竞赛(青年组)的获奖教师名单。

2.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3日上午10时前将推荐教师名单报送人事处师资科(3512),逾期不予接收报名。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参加培训的学员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后,由省教育厅发放结业证书。

                            人事处

                          2016年5月19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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