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1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 每个二级学院可推荐一名候选人。
二、材料要求
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积极配合,严格按照选派条件遴选,逾期报送将不再受理。选派对象确定后,将电话通知。
四、报送时间、地点
2016年4月19日上午11点前请将有关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3512),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wnsyszk@163.com)。相关资料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人事处
2016年4月15日